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霸道影楼多收定金违约顾客追讨遇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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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ee
时间:
2014-7-29 09:55
标题:
霸道影楼多收定金违约顾客追讨遇阻
日前有市民闫先生反映,一周前他在某婚纱摄影机构预订了一个婚纱摄影套餐,并支付了套餐总金额五成以上的定金。上周五,因故无法如期拍摄的他前往该机构取消定单并申请退还部分定金时,不料遭到店员的拒绝,这让他非常无奈。
定金超总金额五成
7月19日,闫先生在天河南二路某婚纱摄影机构预订了一个售价5399元的婚纱摄影套餐,计划在8月2日进行拍摄,并按要求支付了套餐总金额的约55%即3000元定金。后来,闫先生因突发情况无法如期进行拍摄,他于上周五前往该摄影机构取消订单,并要求退还套餐总金额20%外的那部分预约定金约2000元,但遭拒绝,“对方以合同上‘定金已经确定,恕不退款’为由拒绝退还。”闫先生认为,自己已提前一周通知该机构取消订单,并愿意支付定金金额的20%作为毁约金,奈何该机构“一毛不拔”,让他非常无奈。
记者从闫先生提供的单据上看到,该套餐总价5399元,预约定金3000元,单据下方的“顾客须知”中确实有“定金一经确认,恕不退回”的提醒。记者从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,该机构的预约定金金额是与新人洽谈后得出的,并没有固定标准,“新人都是自愿支付的。这次是闫先生毁约,所以我们不同意退还。如果是我们毁约,我们会做到双倍赔偿。”
不少摄影机构定金三成起
对于顾客违约后定金是否退还的问题,记者随机咨询了市内一些婚纱摄影机构。
东山口某摄影机构负责人表示,“会收取总金额的三成作为预约定金,若顾客取消订单,定金不退,但可转让给其他人使用。”对方还称,有其他摄影机构的预约定金高达总金额的五成,“每个机构都是按照自己的合同来执行”。
而江南西某摄影机构的负责人则称,收到预约后,机构会将那天的时间留出,不再接其他工作,若遇上订单取消,机构当天就会没有工作,造成收入损失,“如果提前一两个月通知取消拍摄的话,也许还能退还部分定金,提前一周的话则无法退款。”
律师建议
超过合同金额20%的部分应退
摄影机构收取超过总金额20%的预约定金是否合理?对此,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晓军认为,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,不能退还。但根据《担保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,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。因此,闫先生应该获退超过合同金额20%的部分款项,“‘定金’与‘订金’是不同的。定金是作为履行主合同的担保,当缴纳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,其无权索回定金;当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,应双倍退回定金。而订金则无此规,只是起普通预订作用。商户收取定金有一定的合理性。因为要为合同的履行作一些准备工作,可能产生成本和费用。但应该遵守法律规定,收取的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%。”
发稿前,该摄影机构已退回多余的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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