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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6月底,我去影楼拍婚纱照时,由于该影楼店员的失误,导致我的金项链遗失。时隔多日,我才发现项链丢失并去影楼讨要说法,对方却不认账。”日前,市民郑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的闹心事。
郑女士称,影楼店员为她摘下金项链后,并没有给她。当时,店员拿着她的临时储物柜钥匙,她便以为店员会妥善保管。当天的拍摄从上午十时直至晚上十一时,她和丈夫累得精疲力尽,换好衣服就匆匆回家了。第二天,她的脚部意外受伤,以至于无法出门。随后,当她发现金项链不见时,便联系店员帮忙寻找,可是一无所获。
“九天之后,我们去影楼打听金项链的下落。但店员和相关负责人否认我的金项链丢在他们那里。”郑女士为此头疼不已,当天入口处的监控录像显示,我进门时还戴着金项链,出门时就不见了。影楼没有尽到保管责任,理应负责。我过了几天才想起此事,也存在失误。因此,我希望影楼能赔偿我一半的损失。”
该影楼对此表示,影楼二层因涉及隐私未安装监控,事发经过没有确凿的记录。而且,郑女士事隔数天才想起金项链遗失,究竟丢在何处尚存疑问。针对此事,影楼已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寻找,但不能确定项链遗失在影楼。考虑到郑女士的心情,影楼出于同情和安慰,愿赠送对方一套男士礼服。
事到如今,双方就“金项链是否遗失在影楼”这一问题无法达成共识,依然僵持不下。
那么,顾客进店消费,东西遗失到底该谁负责?
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俊杰表示,顾客进店消费时,把物品交由商家保管的,保管方应承担保管义务,在离开时,商家有义务提醒顾客带好自己的物品。如果是顾客自己保管的财物在店内丢失,商家则有义务配合顾客或者警方协助调查。同时,顾客在消费时因自己疏忽造成损失的,责任当由自己承担。在实际生活中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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