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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市民陈小姐向青年报“老罗帮你忙”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, I wedding studio婚纱摄影(以下简称“wedding”婚纱摄影)收定金后,合同中约定的摄影师因车祸意外不能拍摄,解约退款时, wedding婚纱摄影虽承诺退定金,但迟迟未兑现。
7月21日,记者现场采访后, wedding婚纱摄影竟以消费者向媒体投诉为由拒不退款。律师认为,此案中违约方为商家,商家应该双倍返还定金。
顾客:摄影师出意外难退款
今年2月12日,陈小姐在一次展会上与wedding婚纱摄影签约拍摄婚纱照,合同价5980元,签约当天就付款500元作定金,之后,又前往wedding婚纱摄影位于虹口足球场办公室交了2400元。双方所签《客户订单》上记录这两笔“定金”的同时,还注明了韩国籍摄影师名字。
陈小姐称,两次交钱后,她都要求wedding婚纱摄影开具发票,被告知在婚纱照拍完后再给,并告知与她约定拍照日期为今年9月或10月。但是7月初,她通过其他渠道得知韩国籍摄影师发生车祸,生死未卜,不能按原约定时间提供婚纱拍摄服务,立即赶往wedding婚纱摄影确认并交涉退款事宜。
陈小姐说,店方要她7月10日办理退款,但是她当天前往店里未能如愿,还在与对方争执中一度惊动警方—在警方协调下,对方才承诺于7月15日退款;结果,直至7月17日,她仍没有收到退款。
陈小姐介绍,她这时再联系wedding 婚纱摄影时,对方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要求她找财务人员,而找财务人员时,对方话未说完就挂断了电话,几经周折被告知将于7月19日退款,她将信用卡和储蓄卡都告诉对方,但如期查询时,仍然没有收到款项。
商家:媒体介入就不再协商
7月21日,记者前往wedding婚纱摄影虹口足球场办公室时,店方负责人王小姐不在现场,另一名工作人员称当初所约定的韩国籍摄影师确实出了车祸。工作人员称,钱款已汇至陈小姐银行账户,不能对陈小姐没有收到钱款承担责任。
然而,7月22日,记者获悉陈小姐仍未收到钱款后,再联系店方负责人王小姐时,她又否认给陈小姐银行账号汇过退款,并以陈小姐已向媒体投诉为由表示不再退款。
随后,王小姐还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,短信中表示不再协商退款事宜,“我从没说过不退钱……我明确说过,既然由媒体介入,我们不再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!”
[律师点评]
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款
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龙陈律师认为,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商家所收定金最多只能为总合同款项20%,超过部分,可作为合同款项预付款,若商家将所收2900元均定性为“定金”,不符合《合同法》规定。
本案中,由于双方已明确约定拍摄婚纱照的为韩国籍摄影师,且摄影师已出车祸意外,若该意外导致该摄影师在原来约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婚纱拍摄服务,即使提出解约退款的为顾客方,因顾客是被迫提出,商家也应该双倍返还定金,定金计算比例为总合同金额20%,其余合同预付款则应全额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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