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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初,关女士在长春市经开区萧山街上的一家影楼为女儿照了一组艺术照。九月底,按照约定时间,关女士来取照片时,却惊讶的发现,影楼竟然人去楼空了。
关女士说,自己选的套系不贵,但对于家人来说,这组照片非常珍贵,因为这是女儿的周岁留念。影楼突然搬走,之前没有任何征兆,想到或许人家有急事或是搬迁,关女士多次拨打影楼负责人的电话,刚开始还答应会邮寄过来,但过了几天,就一直无人接听了。
30号下午,记者和关女士一同来到萧山街上,此时,原来影楼的位置已经变成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,两名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也是刚刚租下的房子,原来影楼的情况他们并不了解。几经辗转,记者找到了房东。房东告诉记者,影楼原本与自家签订了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,但不知什么原因,这才刚刚两年,影楼就匆匆搬走了。按照房东提供的三个联系方式,记者逐一拨打过去,但遗憾的是,都无人接听。
无独有偶,就在记者采访时,又有一名消费者前来寻找影楼,该名消费者表示:他也遇到了和关女士同样的遭遇。对此,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表示,消费者首先应该保留好手中的消费凭证,必要时,通过法律手段维权。如果对方无法取得联系,可以通过缺席审理、缺席判决的方式来进行维权。诉讼过程中,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所拍摄的照片,如果照片已经灭失,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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